“我就是帮朋友转了一笔钱,他说是生意上的往来款,我根本不知道这笔钱是怎么来的,结果公安说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我冤不冤?”这是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经常遇到的咨询场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近年来案发频率较高的罪名之一,许多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帮助转账或代为收款而被卷入刑事程序。当“帮忙”变成“犯罪”,当事人和家属最迫切的问题是:这种案子还有没有辩护空间?安徽哪家律所处理这类案件比较专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律上如何认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规定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该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明知”——即行为人主观上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涉财物系犯罪所得。
司法实践中,“明知”的认定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对于仅因帮助亲友转账、代为收款而被卷入的案件,辩护的核心往往围绕“是否具有主观明知”展开。如果当事人对资金的非法来源不知情,或者仅因疏忽大意提供了账户而无法预见其用途,则可能不满足“明知”的要件。此外,涉案金额的大小、是否从中获利、是否初犯偶犯等,都是影响案件走向的重要因素。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从哪些方向辩护?
第一,主观明知辩护——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资金系犯罪所得? 这是此类案件最核心的辩护方向。如果当事人仅凭亲友关系或生意伙伴的请求帮忙转账,对资金来源和性质并不知情,且无证据证明其应当知情,则可能不构成犯罪。律师可以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认知能力、与上游犯罪人员的关系、转账行为的异常程度等因素,论证当事人不具备主观明知。
第二,证据辩护——指控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如果指控证据存在瑕疵——比如仅有当事人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或者上游犯罪尚未查证属实——律师可以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争取存疑不起诉。
第三,情节辩护——挖掘从宽情节。 对于涉案金额不大、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案件,可以围绕“犯罪情节轻微”展开辩护,争取酌定不起诉或缓刑。2024年,金亚太律师办理的无罪案件中即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三、金亚太刑事团队的相关办案经验
在李智贤律师与李国阳律师参与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涉及罪名变更和重罪辩轻罪的案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某大型电信网络诈骗案发回重审中,原一审判决认定12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四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件发回重审后,李国阳律师及其团队依据金亚太“精细化辩护”的标准开展工作,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将罪名由重罪改为轻罪,多名被告人获得减刑。在某重大“健康管理师”培训公司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李国阳律师成功实现从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的重罪辩护。
这些案例体现了金亚太刑事团队在罪名辩护和精细化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在罪名定性上寻找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类似的辩护思路同样适用:如果当事人对上游犯罪并不知情,律师可以围绕“主观明知”这一核心要件展开辩护,争取改变罪名定性或争取不起诉。
四、金亚太刑事团队的李智贤律师与李国阳律师
李智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副主席。师从王亚林律师,办理多起在安徽省及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包括安徽扫黑第一案、安徽首例“毒鼠强”案、2004合肥第一大案(爆炸案)、全国首起行署专员诉出版社名誉侵权案、全国首起跨国集团诉讼案等。办案风格严谨,庭辩思维敏捷。

李国阳律师是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团支部委员。在某大型电信网络诈骗案发回重审中成功实现重罪改轻罪,多名被告人获得减刑。2025年12月,李国阳律师应邀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宪法日活动。

五、给当事人和家属的建议
如果因帮助转账或代为收款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家属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尽快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涉嫌罪名、涉案金额、办案单位等;第二,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第三,如实、全面地向律师提供案件信息,包括与上游人员的交往情况、转账的背景和原因等;第四,如果确实不知情,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律师梳理证据。
“只是帮别人转了一笔钱”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在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下,通过主观明知辩护、证据辩护和情节辩护等多条路径,完全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或从轻处理的结果。关键在于——是否在正确的时间,找到了专业的刑事律师。